關于印發《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質教學質量獎評選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教學單位:
為鼓勵廣大教師進一步重視教學、投入教學,營造良好的教學氛圍,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突出貢獻獎勵辦法(暫行)》(西電發〔2014〕10號)相關規定,特制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質教學質量獎評選實施細則(試行)》,現予以下發,請遵照執行。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2015年11月20日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優質教學質量獎評選實施細則(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12〕4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關于進一步提升本科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西電發〔2014〕8號)精神,鼓勵廣大教師進一步重視教學、投入教學,營造良好的教學氛圍,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突出貢獻獎勵辦法(暫行)》(西電發〔2014〕10號)相關規定,學校決定每年組織一次優質教學質量獎評選與表彰工作,獎勵本科課堂教學水平優秀的一線教師。
一、獎項設置
優質教學質量獎設卓越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卓越獎3-5名,授予年度“我最喜愛的老師”榮譽稱號,獲獎者5年內不重復;一等獎40名,二等獎160名。學校對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卓越獎10萬元/人、一等獎1萬元/人、二等獎0.5萬元/人。
二、評選條件
評選范圍為從事本科課堂教學工作的一線優秀教師。
(一)卓越獎評選條件
1.師德高尚,治學嚴謹,教風端正,為人師表,潛心教書育人,事業心強,富有創新協作精神,重視青年教師培養與教學團隊建設。
2.具有教授職稱和15年以上我校教學經歷(截止到當年12月31日),特別優秀的副教授可破格申報。
3.申請人的教學工作量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3年面向我校本科生課堂教學不少于64學時/年。
(2)近6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不少于96學時/年,且每年必須為本科生獨立講授一門32學時及以上的課程。
4.教學效果優秀,廣受學生歡迎,教學水平公認一流,在國內同行中有很高的聲譽和影響力;學術造詣高,能很好地將科研成果轉化到教學實際中,研以致用、科教結合方面取得優異成績。
5.主持過校級或參與省級及以上(前5名)的教學項目(含教改項目、質量工程項目、本科教學工程項目等),且獲得過教學成果獎(校級前3名、省級及以上前5名)或主編有高水平特色教材(獲校級及以上優秀教材獎或國家級規劃教材,校級前3名、省級及以上前5名)。
(二)一、二等獎評選條件
1.師德高尚、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風端正、教書育人,深受廣大學生愛戴。
2.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得到同行普遍認可,在本單位同類課程中達到優秀水平。
3.近3年面向我校本科生課堂教學不少于64學時/年,且每年必須為本科生獨立講授一門32學時及以上的課程,無教學事故。
4.積極參加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師教學培訓及研討活動,在網絡開放課程建設中做出一定貢獻。
5.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教學質量評價辦法》(西電教〔2013〕169號)規定,從“課程教案檢查、同行評價、教學管理人員評價、學生評教和督導評價”等5項指標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評價(各項權重由學院確定),其中前四項數據必須具備且各單項成績排名均在前50%;督導評價(非全覆蓋)作為參考指標,其評價得分低于80分或“良”以下者不得入選。
三、工作組織和評選流程
學校成立評選管理委員會,主任由主管教學副校長擔任,成員由資深專家教授、教務處、人事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學工處、宣傳部、紀委、校團委等單位負責人和各學院主管教學負責人組成,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為委員會秘書單位。委員會職責主要有:制定和解釋評選條件及規則、考察教師教學水平和學術道德、評議教師教學成就、票決獎項、受理投訴、裁決爭議等。
學院成立評選小組,組長由主管教學副院長擔任,成員由學院領導、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課程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等組成,負責制定本學院的評選實施細則、組織院級評選、向學校推薦候選人。
(一)卓越獎評選流程
1.學院推薦:學院依照評選條件向學校推薦候選人1~2名,擬推薦候選人個人材料需在學院內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候選人材料提交到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2.學校初評:學校組織專家對卓越獎候選人進行初評,遴選10名以內的候選人進入下一輪評審。
3.網絡宣傳:初選入圍的候選人提交個人事跡材料、視頻材料(10分鐘以內,主要介紹個人情況、教育教學理念、主講課程等)和講課視頻(1個課時,45分鐘左右),視頻制作格式另行通知,學校將候選人有關材料在評選網站發布,公開接受全校教職員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實名投票推薦(須通過統一身份認證登錄)。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宣傳部、學生處、團委、各學院對候選人進行廣泛宣傳報道。
4.學校終評:學校組織專家進行第二輪評審,專家由國家級教學名師、校教學督導、校教學委員會委員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評委根據候選人申報材料、網絡推薦情況等進行綜合評議,評選出卓越獎獲得者,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提交校長辦公會審批。
5.獎勵表彰:學校召開表彰會議,對獲獎人員頒發證書和獎金。
(二)一、二等獎評選流程
1.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根據各學院承擔的本科教學情況,分配各學院推薦獲獎候選人名額。
2.學院按照相關要求開展同行評價、學生評教、教案檢查、管理人員評價等工作,及時匯總各項成績。獲獎候選人必須具備上述四項指標成績,其中學生評教成績采用最近兩個學期的評價結果,其余各項指標為當年成績,單項成績有多個數據的取平均值。
3.學院評選小組按照評選條件對當年承擔本科課堂教學任務的教師進行綜合評價,評選出一、二等獎候選人并予以公示,無異議后,將評選結果報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4.學校按照評選條件審核候選人材料,并組織專家對一、二等獎候選人進行差額評審,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予以表彰獎勵。
四、其它
本辦法由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